黄陂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处理决定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12-03 11:06|发布单位:黄陂区财政局|阅读次数:
一、项目名称:2024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
二、相关当事人
当事人1: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
地 址:黄陂区
当事人2:武汉市黄陂区交通运输局
地 址:黄陂区
当事人3:武汉市黄陂区农业农村局
地 址:黄陂区
当事人4: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
地 址:黄陂区
当事人5:武汉市黄陂区水务和湖泊局
地 址:黄陂区
当事人6: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
地 址:黄陂区
三、基本情况
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和执行,压实采购人责任主体,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、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、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及《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》等法律法规和要求,黄陂区财政局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原则,围绕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,在全区范围内抽取了6家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。
检查内容主要是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包括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、预算编制、政策功能落实、采购程序执行、合同签订、履约验收、资金支付、信息公开、质疑询问答复、绩效管理等。
从监督检查情况看,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
(一)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;
(二)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完善;
(三)履约验收不规范;
(四)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不到位;
(五)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及时、不准确,个别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滞后,合同公开不及时;
(六)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,不完整。
四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上述问题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规定。鉴于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,且当事人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,经研究,决定对以上存在问题的被检单位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理。被检单位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,及时完成整改,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整改方案及报告报送我局。
五、其他补充事宜
本次检查要求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,对照此次监督检查反馈的共性问题认真组织对照检查,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。一是强化法治意识,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;二是强化政策学习,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;三是强化制度执行,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。
黄陂区财政局
2024年12月03日